注意!并非所有的住宿費增值稅專用發票都能抵扣
2021-11-23
一些企業的財務人員可能認為
只要取得住宿費專用發票就能抵扣
但現實中能否抵扣還需要區分具體情況
并非所有的住宿費專用發票都能抵扣
下面舉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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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是一家商貿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今年5月,A公司的財務范小姐從公司員工手上拿到了幾張住宿費增值稅專用發票。范小姐并未問清楚用途,就將這幾張住宿費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了抵扣,這里面很可能潛在涉稅風險。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范小姐在拿到住宿費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應該區分清楚是什么情況下產生的住宿費,才能判斷這些住宿費增值稅專用發票能否進行抵扣。
如果是員工出差產生的住宿費,其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進行抵扣;如果是接待客戶產生的住宿費,為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不能抵扣。
另外還需要注意,如果是公司組織員工旅游產生的住宿費,屬于集體福利,也不能抵扣。
因此,并非所有住宿費增值稅專用發票都能抵扣,屬于集體福利、個人消費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能抵扣。取得住宿費增值稅專用發票時能否進行抵扣要注意區分具體情況,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稅務風險。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第二十六條規定,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增值稅扣稅憑證,是指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收購發票、農產品銷售發票和完稅憑證。
納稅人憑完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當具備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票。資料不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第二十七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ㄒ唬┯糜诤喴子嫸惙椒ㄓ嫸愴椖?、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ㄈ┓钦p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ㄋ模┓钦p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五)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來源:深圳市稅務局
轉載:王震
作者:深圳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