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期限是什么?納稅期限變更中的六個典型問題!
2021-12-03
納稅期限是納稅人向國家繳納稅款的最后時間限制。它是稅收強制性、固定性在時間上的一種體現。
納稅期限在理論中有1天、3天、5天、10天、15天、一個月、一個季度、按次納稅。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在實踐中常見的是一個月、一個季度和按次納稅。今年的減稅降費,關于增值稅的納稅期限,納稅人最為困惑的有以下六個典型問題:
1、按次納稅與按期納稅的劃分標準是什么?
答:按次納稅和按期納稅的劃分標準問題,現行規定沒有明確,此次為了便于基層執行,同時最大限度釋放政策紅利,總局明確了執行標準,以是否辦理稅務登記或者臨時稅務登記,作為劃分標準。凡辦理了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的納稅人,均可享受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免稅政策。未辦理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的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等特殊規定外,則執行按次500元以下免稅的政策。對于經常代開發票的自然人,我們建議主管稅務機關做好輔導,引導自然人主動辦理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以充分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
2、小規模納稅人,納稅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稅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異。小規模納稅人能否自己選擇按月或按季納稅?
答: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經營情況選擇實行按月納稅或按季納稅。為確保年度內納稅人的納稅期限相對穩定,納稅人一經選擇,一個會計年度內不能變更。這里的一個會計年度,是指會計上所說的1—12月,而不是自選擇之日起順延一年的意思。納稅人在每個會計年度內的任意時間均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選擇變更其納稅期限,但納稅人一旦選擇變更納稅期限后,當年12月31日前不得再次變更。
3、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第三條規定:“按固定期限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選擇以1個月或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一經選擇,一個會計年度內不得變更。”問小規模納稅人何時可以選擇納稅期限?
答: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年度內任意時間選擇調整納稅期限。一經選擇,本會計年度內不得變更。
4、納稅期限變更需要提供什么資料?辦理程序是納稅人自行聯系主管稅務機關變更?還是在申報表中選擇變更?
答:小規模納稅人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變更納稅期限,無需提供資料。
5、納稅人季度中變更納稅期限,對享受增值稅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免稅政策有什么影響?
答:納稅人變更納稅期限(包括按月變更為按季或按季變更為按月)的實際申請時間不同,其變更后納稅期限的生效時間不同:如在季度第一個月內申請變更納稅期限的,可自申請變更的當季起按變更后的納稅期限申報納稅;在季度第二、三個月內申請變更納稅期限的,申請變更的當季內仍按變更前的納稅期限申報納稅,可自下季度起按變更后的納稅期限申報納稅。
如按月申報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在季度第一個月內申請變更為按季申報納稅,可自申請變更的當季起按季申報納稅,適用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免稅標準;如在季度第二、三個月內申請變更為按季申報納稅的,在申請變更的當季仍按月申報納稅,適用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的免稅標準,可自下季度起按季申報納稅,適用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免稅標準。
6、按季申報的小規模納稅人從2019年3月1日起成為一般納稅人,公司一季度如何申報,如何享受免稅政策?
答:需要在4月份征期內辦理兩項申報業務:一是辦理3月稅款所屬期的一般納稅人申報;二是辦理1-2月稅款所屬期的小規模納稅人申報,小規模納稅人申報可以按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標準來確定是否享受免稅政策。對于納稅人在季度中間由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或由小規模納稅人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納稅期限核定為按季的,納稅人對應屬期申報銷售額均統一以30萬元的標準來判斷是否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
作者:晶晶亮
轉載:王震
來源:金蝶云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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